招标信息

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大门处旗台和绿化景观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D2024-CS019

2、采购计划备案表:/

3、项目名称:宜昌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大门处旗台和绿化景观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7913.24元

6、最高限价:383652.78元

7、采购需求:部分路面拆除、旗台土建装饰施工,大门处景观石及字体标识,栽植乔木、铺种草皮等绿化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约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

(7)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 1 人,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未同时担任在建的其他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鲜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8)供应商须对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虛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成交)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