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及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基地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2024-04-24

一、招标条件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7]429号”和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外经[2017]4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代建单位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城发康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为宜昌市西陵区。其中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夹湾路(原葛洲坝旅游学校);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基地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12号(原宜昌市商业学校)。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总建筑面积80130.50㎡(地上建筑面积73314.5㎡,地下建筑面积6816㎡)。主要设置为老年人用房、管理服务用房及员工宿舍等,设置总床位1257张,总停车位480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基地(原宜昌市商业学校),投资金额约10140万元,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一栋L型主体建筑,共13层,局部7层。建设用地9919.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3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5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816平方米。

(2)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原葛洲坝旅游学校),投资金额约为23600万元,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夹湾路,五栋主体建筑,分为A、C、D三区,A区3栋建筑,A1#6层,A2#12层,A3#6层;C区一栋5层;D区一栋11层。总建筑面积53787.5平方米,无地下室。

3、招标范围:完成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示范项目医养疗综合示范基地及社区养老综合体示范基地电力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从供电答复函给具的接火点开始到项目配电房低压配电开关止的电力工程施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材料采购、施工、调试、检测、验收、协调、送电、办证、移交等。施工内容包含不限于敷设高压电缆;新建电缆沟、新建电缆检修井及电缆沟检查井;安装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等,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外电力通道土建及疏通报建手续及建设等。

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质量标准: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设备、材料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为肆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1)拟派的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须填写该人员姓名。

8、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2024年1月至3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5月06日23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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