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舒城县双溪人家小区非机动车库坡道钢构顶棚工程发包公告

2024-04-24
一、发包条件

舒城县双溪人家小区非机动车库坡道钢构顶棚工程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舒公管〔2023〕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工程名称

舒城县双溪人家小区非机动车库坡道钢构顶棚工程

2、发包人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3、资金来源

政府资金

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审批(2018)96号

5、工程实施地点

六安市舒城县双溪人家小区

6、建设规模

最高限价为355876.01元

7、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8、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9、发包方式合理低价法

10、包别划分1个标段

11、质量标准合格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竞包人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发包会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发包会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四、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下午15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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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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