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深圳文博会艺术季宣传推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4-231.项目编号:HHZB24023
2.项目名称:2024深圳文博会艺术季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2024深圳文博会艺术季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
一项 |
详见附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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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先行注册。
2、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分包、转包。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以及市、区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4-23至 2024-04-29(午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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