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振华重工ZPMC(NT)-ZB2024-04-091南通分公司起重机械年度委外维保招标公告

2024-05-10
2.项目内容:南通分公司231台起重机械定点定员驻场年度维修保养。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承揽过大型船厂、重型装备制造、冶金等企业的起重机械日常维保相关项目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情况简介;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6)维保起重机类别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7)近3年承担的(承揽过大型船厂、重型装备制造、冶金等企业的起重机械日常维保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1份;

(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8)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21年-2023年,包含利润表、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9)ISO 90011400145001及其他管理体系证书(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证书,若无管理体系证书,需要填写序9);

(10)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1)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3)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4)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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