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2024年安防设备特征库升级授权许可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4-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Y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2024年安防设备特征库升级授权许可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万元/年

最高限价:54万元/年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安防设备特征库升级授权许可采购

 

1

(1)对宁夏收费公路联网收费清分结算中心系统服务期内,许可过期的防火墙、WAF等网络安全设备采购授权许可;

(2)服务期内按照设备厂家发布的特征库更新信息,更新清分结算中心系统安全设备的特征库。

(3)对服务期内的更新及升级进行记录。

其他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4

预算金额:54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1.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分支机构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至2024年04月24日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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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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