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孤岛采油厂2024-2025年度(二、三类)投资项目(产能)勘察设计(框架协议)工程设计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4-04-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登录后查看)

2.2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46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孤岛采油厂在2024-2025年期间下达新、老区产能建设,零散井、更新井、侧钻井、定向大修、滚动勘探、油藏评价、开发试验、探井转开发井等产能投资项目勘察设计工作(不含数字化交付项目),且单项设计合同金额≤50万元。

2.6按照评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定排名前3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5%,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15%。

2.7实际工作中,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进度、质量等考核情况进行份额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天然气行业(油田地面)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且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业绩;

(5)2019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勘察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2.5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1)牵头人须具备石油天然气行业(油田地面)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第3.1(1)、(3)、(4)、(6)项基本资格条件;

(2)联合体勘察单位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且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且3.1(1)、(3)、(5)、(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石油天然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3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4年4月30日 14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4年5月9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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