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医院门诊四楼名中医工作室和三楼中医治疗区装修改造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4-04-15
采购项目编号 |
QHXR-2024-01/2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中医院门诊四楼名中医工作室和三楼中医治疗区装修改造(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控制价 |
400070.99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400070.99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个 |
各标段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代建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本次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供应商,应提供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4月15日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午休、节假日除外) |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