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浓缩工作站、气相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2024-04-09

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浓缩工作站、气相色谱仪等(项目编号:采招2024-602)招标公告
一、 (登录后查看)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浓缩工作站、气相色谱仪等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包件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交货期

1

浓缩工作站:全自动氮吹平行浓缩仪(3台)

3台

75万元

90天

2

气相色谱仪1:气相色谱仪系统

1台

45万元

90天

3

气相色谱仪2:前处理气相色谱仪系统

2台

190万元

90天

4

气相色谱仪3:顶空进样气相色谱仪

1台

110万元

90天

5

大型工具显微镜扫描电镜:台式扫描电子显微镜

1台

150万元

90天

6

凝胶色谱仪:凝胶电泳及成像系统

1台

140万元

90天

注: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本项目共分为六个包件,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自行选择参加投标的包件。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二、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投标时须取得制造商或有权经销商授予其就本项目代理投标的唯一授权);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骗取中标和经济刑事案件;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8. 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 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10.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 有意向的供应商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4月16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09时~16时(北京时间)(登录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RMB10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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