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数字案件处置项目十六标段招标公告

2024-04-3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数字案件处置项目已由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24年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数字案件处置项目

2、项目编号:QYGK-2024-025

3、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

4、项目概况:处置辖区内的市政类数字案件及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商砼、沥青道路、人行道、树穴石、路侧石、窨井、井篦、外立面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破损道路的铣刨摊铺,沥青道路的集中铣刨、灌封、并承接日常创建任务,处理市、区领导下达安排的其它任务;各标段可以根据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并对区域内的沥青道路进行铣刨摊铺。

5、项目总投资:约55000000元,其中施工十二个标段每个标段4500000元,共54000000元,监理十三标段至二十二标段每个标段90000元,二十三标段和二十四标段每个标段50000元,共1000000元。

十六标段投资额:90000元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4个标段

一标段至十二标段:2024年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数字案件处置项目施工(一至十二标段)

十三标段至二十四标段:2024年示范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及数字案件处置项目监理(十三至二十四标段)

7、计划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8、招标范围:

十六标段:监理施工四标段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监督。

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十六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它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最多不得超过3项(含本次),提供承诺书。若查询拟派项目总监同期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超过3项(且投标人未同时提供建设单位和行政监督部门有效的变更备案证明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一经核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并处罚。

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提供承诺书)

6、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7、投标人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新聘人员按照聘用之日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潜在投标人只可对以上多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允许投多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4年5月28日9时2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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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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