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成果汇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3-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如有):40.0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实施地点: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内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0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需求
2024年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成果汇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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