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南化仪征金陵塔器框架协议DN>3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2000mm<DN≤3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容器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包-B1-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招标公告

2023-04-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子石化南化仪征金陵塔器框架协议(WZ20230331A/B/C/D-2103-4428-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DN>3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2000mm<DN≤3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容器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所有规格的低温钢、铬钼钢、复合板、抗氢钢等材料塔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塔类 999.00 包-B1-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
    2 空塔 999.00 包-B1-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
    3 填料塔 999.00 包-B1-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
    4 板式塔 999.00 包-B1-DN≤2000mm碳钢塔器和不锈钢塔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将纳入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3.1.8 提供有效的近3年(2019、2020、2021)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复印件): 1.近三年利润均大于0; 2.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不高于80%;
    3.1.9 提供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 1.投标人必须取得涵盖招标物资的A2类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和制造许可证(如设计外委,需提供设计单位A2类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合同或协议、石化行业设计业绩表)。 2.取得涵盖压力容器ISO 9001或GB/T 19001证书、ISO 14001或GB/T 24001证书、ISO 18001或GB/T 28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10 具有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设备(含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同时提供清晰图片: 1.加工设备 ①铣边机(刨边机)②卷板机冷卷能力:≥50mm;③数控切割机 2.焊接设备 ①埋弧自动焊机,不少于2台 3.检测检验设备 ①原材料检测检验设备②无损检测仪 若委托,需提供被委托方的资质及相关协议 4.桥式起重机:≥50吨/台 5.热处理炉:不小于5m(W)×5m(H)×14m(L),若委托,需提供相关协议。
    3.1.11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有具有以下业绩: 包1:DN≥2000mm的塔器至少有8台交货业绩,其中不锈钢(含不锈钢复合钢板)材料至少有2台; 上述资格条件业绩需单独列表。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复印件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响应框架协议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1.13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如下:2018年至今,没有因违约、诚信、侵权等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判定违法及被处罚的情况;没有在扬子石化发生过质量问题、交货延误、擅自更换外协件供应商等违约情况。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 14:00时至2023年4月1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18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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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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