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道路及平台施工项目公告

2023-03-23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受新疆达坂城金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道路及平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新疆达坂城金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道路及平台施工。
1.3、项目概况:
规划容量200MW,20台191-6.25+3台182-7.2+8台191-6.7,轮毂高度均为110米,共计31台,建设 50MW/2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本标段为场内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平台、场外道路改造工程、环水保施工工程等。
1.4、实施地点:本工程场址位于新疆达坂城地区。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1)乌鲁木齐达坂城100万千瓦风力发电市场化并网(配套储能)项目-C西北山地区域道路及平台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场内道路工程、风机及箱变平台、场外道路改造工程、环水保施工等施工总承包;
(2)本区域公用道路公用道路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道路基为5.5m,两侧路肩各0.5m。进场道路以公用道路、县道作为起点,终点至本风电场内,路面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道路紧靠风电机组布置,以满足设备一次运输到位及大型吊车的运行、基础施工及风机安装需要。施工期全路基宽度铺设天然级配砂砾石路面,风电场施工完成后在施工路面的基础上铺设3.5m宽天然级配砂砾石路面作为检修路面,其余部分恢复为原地貌道路;
(3)31台风机吊装作业平台及附属设施,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平台面积约为2400m?。
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安全及质量目标
2.2.1质量总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非分散式项目高水平通过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分散式项目达到集团达标投产及标杆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要求;满足《风电工程达标投产及标杆评价标准》Q/GW 3ZD-ZK0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达到“标杆现场“标准。符合发包人《风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环保水保标准化手册》、《天润风电场室内装修标准说明》、《重要质量节点要求》、《天润质量标准化》、《风电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标准执行过程中,以上标准不一致时以较为严格的标准为准。发包人鼓励承包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2.2.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和规范相互补充;如果前述列明的规范、规则和标准适用于同一情况,应遵循最为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施工过程中应服从发包人项目现场管理,遵守发包人管理各项制度。
2.2.3工程安全标准要求: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范及发包人要求等确保现场安全、质量、环保工作有序开展,达到天润安全标准化达标投产要求及《风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协议、项目年度安全目标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杜绝伤亡事故,并按照《集团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QGW 3ZD-AQ28(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要求自评达到二级水平,并通过发包人、监理人组织的验收,严守发包人安全质量红线,发包人有权按《安全质量环水保评价考核管理规定》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开工阶段业主项目部下发以上标准并保留领用记录)
2.2、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现场踏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 2 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2.2、安全生产许可: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在该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从事过2个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现场管理经验业绩(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4.2.5、资质要求:至少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6、业绩要求: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道路或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4月14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4月13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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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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