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炼化公司大机组隐患治理项目用离心制冷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2023-03-21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12023031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炼化公司大机组隐患治理项目用离心制冷机组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制冷机组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3、交货期: 2023年8月31日前全部到货
4、交货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无效。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投标无效。
6、在《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中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7、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评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8、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避免出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环境事项,同时承诺包装物采取保护标的物并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包装方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10、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11、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12、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 业绩销售方: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
3)业绩标的物: 电机功率不低于220KW的离心式制冷机组
4)业绩标的物数量:3台   
5)业绩证明文件形式:合同(订单)原件的扫描件及相关技术附件原件的扫描件;
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无效业绩。
13、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03-21 17:00:00至2023-03-2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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