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省宁国市宁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3-03-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安徽省宁国市宁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项目(二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国市宁港电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NG**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宁国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
2.4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项目概况:1)本期工程在宁国港口生态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 2)从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山门变,新建线路长 1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1×JL/G1A-300/25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YJLW03-Z64/110kV 1×630mm²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 (3)220kV山门变扩建1个出线间隔. (4)随本工程新建110kV线路架设电缆部分采用2根48芯ADSS光缆,路由长度约1km,最终形成升压站—山门变—宣城地调系统通道。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宁港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送出工程EPC项目:1、本期工程扩建110kV GIS出线间隔1个(采用架空出线方式),相应电气二次和土建部分进行改造;2、新建电缆起于110kV升压站变配电装置室,止于拟建220kV山门变扩建110kV间隔,路径长度约1km。电缆采用YJLW03-Z64/110kV 1×630mm²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随本工程新建110kV线路架设2根48芯ADSS光缆,路由长度约1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2.7 项目性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8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
2.10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1154万元,其中设计费:46.16万元;工程建安费用:1107.84万元。
2.11 其他:
(1)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2)本项目纳入宁国市公管局IFA人脸识别系统考核(宁公管(2020)6号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3)且具备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设计单位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110kV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无法反映相关评审信息的,可提供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专业)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否。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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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