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许昌市2023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铝箔衬纸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铝箔衬纸项目,招标人为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铝箔衬纸项目。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许昌黄金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铝箔衬纸项目。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数量:拟采购货物的加工制造(采购)、运输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如下:
标段 材料名称 规格 计量单位 备注
1 铝箔衬纸 30g--52.5g /
53g--80g /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期限: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10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两年。一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均无异议,合同续签一年;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遇政策性调整(上级主管部门对原辅材料集中采购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因此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产品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主管税务机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近三个月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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