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储能系统建安工程(基础配套安装)招标公告

2023-02-28
1.招标条件
昌吉国投木垒县1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项目,已经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工【2022】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国投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储能系统建安工程(基础配套安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储能系统建安工程(基础配套安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木垒县四十个井子风电规划区第二风电场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储能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材料、备品备件的采购服务、施工服务、储能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内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区储能区建安工程,防洪工程、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工程手续办理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如下:(1)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区建安工程。包含有场地平整、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或换填、土石方装卸运输、余土处理等全部土石方工程;储能设备基础、电缆沟浇筑及防腐工程;所有电气设备(含电缆)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全站防雷接地材料采购、安装、设备、调试、试验等;全站电子门禁系统、电子围栏、视屏监控、安全系统安装、调试、试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采购、送检、安装、调试、验收;接地系统、避雷针等施工、调试、验收;站内防洪排水沟、排水管道等施工;全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硬化、围墙(含大门)、地面硬化(含预埋管线)及站内绿化工程;站内所有标示标牌标线的制作安装(满足国网及生产单位需求);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在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2)并网验收及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工作开展申请、调管范围划分及电气设备的命名编号、并网调度协议、并网原则协议、高压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保护定值计算整定、电力质量监督全过程监检(委托试验机构至最终取得质量监督合格鉴定书)、电科院技术监督全过程监检(至最终取得技术监督报告)、电科院性能试验、电科院电能质量试验、对点联调(自动化、保护、稳控等)、电业局专业验收、消防验收、返送电申请、启委会决议、并网后供电公司全套资料整理归档等全套并网协调工作;(3)其它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验收、电磁辐射检测;(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5)如工程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带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则需纳入总承包服务范围。(6)施工电源和水源: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期间调试、储能设备电池充电试验及并网期间调试)用电、用水及用柴油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7)办公和生活临建工程: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相关规定内容搭设办公和生活临建,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及承担临时用地相关费用,满足地方综合治理、防疫、环保相关要求。(8)本工程作为总承包工程,不论本技术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施工、采购、运输、储存、人员培训、竣工投产、质保期内设备维护、工程检查、档案、消防、竣工结算、工程验收、配合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9)本工程储能设备为甲供设备,接车、卸车、到货验收、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2.1.3计划投资:2890.00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1.4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3月29日开工、2023年06月22日竣工,总工期86天(日历日)。
2.1.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2022年08月至2023年01月在职单位社保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居民户口及退休证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企业在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将被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8日10:00时—2023年03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00元/份。
5、投标截止时间
5.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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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