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3年废催化剂回收提炼贵金属铂采购招标方案招标公告

2023-02-28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3年废催化剂回收提炼贵金属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3年废催化剂回收提炼贵金属铂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对大庆石化公司12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3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废重整催化剂中的贵金属铂进行回收提炼,中标人(以下简称卖方)负责回收提炼贵金属铂并返还给买方(部分金属铂交付抚顺石化分公司)。
本项目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00万元。
本项目为废催化剂回收提炼铂,按照废催化剂回收每千克铂金属的单价费用进行报价,根据实际回收铂金属交付后的实际重量进行结算,价格包含税金、铸锭费用、危废处置费用、相关回收提炼涉及的用费、瓷球筛分费用、化验分析费用、往返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及其它杂费。
交货地点:回收提炼的贵金属铂可分两批交付,要求2023年4月27日前必须按照技术要求5.2.5条要求交付38350.00g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厂(简称抚顺厂),经抚顺厂质量检验合格、称重合格后,三方签署交付、接收文件。剩余贵金属铂须在合同签订5个月内全部按照买方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或在2023年4月27日前一次性交付)。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买方签订合同后按买方的要求,交付相应得货物和资料。要求2023年4月27日前必须按照技术要求5.2.5条要求交付38350.00g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厂(简称抚顺厂),如不能满足首批交付抚顺厂的交货时间,则由卖方垫付金属铂38350.00g送至抚顺厂,剩余贵金属铂须在合同签订5个月内全部按照买方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涉及到危废转运处置,由卖方办理审批手续(买方配合)。
结算方式:本项目为废催化剂回收提炼铂,按照废催化剂回收每千克铂金属的单价费用进行报价,根据实际回收铂金属交付后的实际重量进行结算,价格包含税金、铸锭费用、危废处置费用、相关回收提炼涉及的用费、瓷球筛分费用、化验分析费用、往返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及其它杂费。
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过磅称重后数量为依据进行结算。凭卖方开据的发票挂账后按买方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2个月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依据甲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1)2023年4月27日前,金属铂38350.00g送至抚顺厂,经抚顺厂质量检验合格、称重合格后,三方签署交付、接收文件后按财务制度支付38350.00g的货款。
2)剩余贵金属铂须在合同签订5个月内全部按照买方要求交付至指定地点(或在2023年4月27日前一次性交付),到达指定地点后,过磅称重,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现场确认交付数量及提供金属铂相关文件资料后,根据财务制度按实际到货数量支付剩余款项。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废催化剂回收提炼服务性合同,卖方保证在买方指定地点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废催化剂回收提炼服务性合同相关合同签订后,由使用单位炼油厂提出危废转运处置申请,由安全部门签订危废转运处置合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1)炼油厂待处置的废重整催化剂共计两种:
装置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贵金属含量预估(%)
备注
连续重整废重整催化剂(粉末)
重整催化剂(粉末)

9.8(含皮)
铂:0.2%
金属含量以实际测定为准
 
催化重整废重整催化剂
重整催化剂

28.6
铂:0.2%
金属含量以实际测定为准
其中约12.5吨废重整催化剂中混有φ18的瓷球4.72吨,φ6瓷球2.85吨
一是,连续重整装置卸下的催化剂粉末,约9.8吨(含皮);
二是,30万吨/年催化重整装置催化剂,共计约28.6吨;(其中12.5吨催化剂混有φ18的瓷球4.72吨,φ6瓷球2.85吨),卖方负责对该部分催化剂进行筛分除去瓷球。
实际催化剂重量=催化剂总重量-筛分出的瓷球重量-皮重。
2)、贵金属回收技术方法要求
要求采用成熟可靠的回收技术方法,处置过程合规、合法,卖方在投标方案中对回收技术方法进行阐述。
3)废重整催化剂铂含量测定
废重整催化剂的铂含量目前为买方预估数值,中标后由买卖双方现场采样后共同委托第三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航空材料检测实验室或北京有色金属院)进行分析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废重整催化剂及废重整催化剂(粉末)的铂含量计算依据,相关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
4)回收的贵金属铂质量要求
锭状,化学成分符合GB/T 37653-2019中IC-Pt99.95牌号规定要求。
5)贵金属铂回收率要求
本项目两种废重整催化剂的贵金属铂回收率≥98.0%。
6)回收并交付甲方的最小铂金属重量计算公式
W=(A-B-C)×(1-E)×D×F×1000
A:废重整催化剂称量总重量(kg),在甲方称量
B:废重整催化剂皮重(kg),在乙方称量
C:废重整催化剂中筛分出瓷球重(kg),在乙方称量
D:贵金属铂回收率98.0%
E:废重整催化剂烧失率(%),第三方分析数据
F:废重整催化剂铂含量(%,干基),第三方分析数据
W:废重整催化剂提炼后交付给甲方的最小铂金属重量(g,精确到0.01g)
具体提炼要求等详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废催化剂回收贵金属铂项目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提供政府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且许可证上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50(261-165-50或251-019-50)类废催化剂,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状态正常,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移出的除外)。
3.4、供应商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
3.5、提供具有危废运输能力的相关承诺,承诺在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运输,但需承诺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满足运输资质要求的车辆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8日20时至2023年3月3日24时报名。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3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