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雪茄烟遮阴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07
本招标代理机构受三明市烟草公司永安分公司委托,对永安分公司关于雪茄烟遮阴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1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1.1.1项目名称:永安分公司关于雪茄烟遮阴棚采购项目
1.1.2搭建数量:5200个单元(每亩按26个单元计,共200亩)。
1.1.3采购内容:通过搭建雪茄烟叶田间遮阴棚,对光照环境的干预,防止阳光直射,实现雪茄烟叶在田间生产生长需要。
1.1.4遮阴棚具体单元规格及参数:
1.1.4.1玻璃钢纤维管主体结构规格:顶高:3m,跨度:5m;间距:5m。每单元25㎡,每单元4根(单元可连续建设)、每亩不少于40根。
1.1.4.2遮阴棚框架结构:
1.1.4.2.1基础:玻璃钢纤维管主立柱埋入地下不低于50cm。
1.1.4.2.2材料:玻璃钢纤维管主立柱直径不小于48mm,厚度不低于3mm,每单元4根,每亩不少于40根;立柱间塑钢拉绳直径不小于3.5mm,外围立柱中间位置再用直径不小于3.5mm的塑钢拉绳固定一圏,总长度每亩不少于700m。
1.1.4.3顶棚支撑:顶部每间隔0.6-0.8米,将直径不小于2.0mm塑钢绳绑成横纵网状平顶,以便遮阳网覆盖及固定,总长度每亩不少于1300m。
1.1.4.4遮阳网:透光率65-80%、60目的不吸水材质的白色遮阳网覆盖顶部及四周并垂至地面,每亩面积不少于1000㎡,使用寿命3年。
1.1.5交货地点:永安市大湖镇冲四村2600个单元(100亩),永安市青水乡东井、龙吴等村2600个单元(100亩)
1.1.6服务时间:供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田间作业及安装;大湖镇冲四村3月下旬开始4月上旬完工;青水乡东井、龙吴等村5月中旬开始5月下旬完工。
1.2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或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1.2.3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2.4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福建烟草行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供应商黑名单库确定)。
1.2.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1.2.7投标人在投标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1.2.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1.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2.1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以上第1.2.5-1.2.9须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扫描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
1.3与招标文件有关的情况
1.3.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7日09时至2023年2月13日17时购买招标文件**。
1.3.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使用电子版或到付方式)。
1.4与投标有关情况
1.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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