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2023-02-06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行审投项 [2023]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新京捷置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枫津大街北、规划道路东西
    2.2建设规模:设计合同估算价约95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842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356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53.6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010304040483001001 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苏地2022-WG-61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951.00 14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调整、方案估算编制、方案报批、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四)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销售相关附图设计、装配式构件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示范区、东西侧口袋公园)、内装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夜景泛光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幕墙设计、5S目视化设计(含标识、交通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BIM设计(地下室、室外管综)、节能优化设计、优化设计等专项设计,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详见设计任务书);(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通过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3家中标候选人排序。(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七)、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八)、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2月06日00:00至2023年02月13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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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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