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项目一期升压站勘查设计预招标公告

2023-01-28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项目一期升压站勘查设计预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项目一期升压站勘查设计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大连市普兰店区的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利用打造东北地区首个滩涂海参养殖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将有力助推普兰店区5GW新能源大基地建设。本期光伏电场装机容量 100MW,拟在皮口工业园区内建设 220kV升压站一座,新建220kV外送线路接入普兰店区新金变电站。具体地质与水文情况需下阶段进一步勘探及调查。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 采购内容:负责项目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的站内全部工程、升压站内及至站外1米35kV电缆沟道、升压站接入至外送线路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及华能集团相关要求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勘测设计人要按要求提供现场设代服务、设计联络配合服务,参加现场评审、检查、验收等会议,提供QC科技成果,无条件配合项目林业、国土等手续办理,工程应运用三维数字化(BIM)进行总体设计,参与并制定该项目设计创优规划及实施方案,协助招标单位完成基于本项目工程设计、建设施工形成的专利成果的提炼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的全面要求。
2.4 服 务 期:((1) 设计合同签署后7天内,向发包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发包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并由经发包方予以确认。
(2) 自合同签订或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按业主要求完成施工、设备采购招标有关的勘察设计文件。
(3)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内完成项目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
(4) 初步设计(优化设计) 报告通过评审后15天出具相应技术规范书。设备定标后30天内出具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5)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6) 各阶段的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7)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升压站投产后15天内完成。
(8) 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发包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发包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发包方确认并执行。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或送变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5个新能源工程或送变电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设计范围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拟任设总:近5年(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个新能源工程或送变电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须能证明设总身份)。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0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渔光互补)一期项目升压站工程勘察设计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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