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2-12-06
华能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 招标条件
本大连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因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工程厂址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部,原523厂厂区内。
2.2 规模: 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2×350MW供热机组+2×50MW背压机组。项目单位为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为新建工程,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2.3 建设工期: 2019年年底2台50MW背压机组投产,2021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3机组)投产, 2022年年底350MW供热机组(#4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大连第二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设备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现场,原523厂厂区内。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个月内设备交货完毕,6个月安装调试完毕。
本标段设定最高投标限价267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脱硫废水处理系统(设备)方面的技术研发和整合能力,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300兆瓦及以上火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业绩(要求采用的工艺为预处理+膜法浓缩+旁路烟气蒸发干燥,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以上业绩,业绩合同为直接与火电厂签署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及工程整体投运证明材料,投运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1年以上的材料)。
3.2.3其它要求:投标人请提供本项目工程中核心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6日9:00起至2022年12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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