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镇城区高空坠物安全隐患治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2-0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7.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2日 至 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