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光伏项目用地预审、海域使用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2-11-30
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光伏项目用地预审、海域使用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光伏项目用地预审、海域使用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连市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渔光互补)一期工程场址区域位于普兰店区皮口街道平岛社区,在大连鑫玉龙海洋生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确权的围海养殖范围内,本期装机容量为100MW,采用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配套建设等容量箱变,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拟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15MW/45MWh储能设施,并规划有绿电制氢方案。
2.2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编制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材料,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完成项目海域使用立体确权并取得批复文件或证件。
2.4服务期:根据委托方书面确认后开展海域使用论证及立体确权相关工作至取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通过海域使用论证批复或证书,完成上述所有工作服务期限为50日。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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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全国海域使用论证平台备案资格(提供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提供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2业绩要求: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3个及以上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综合技术服务工作业绩(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大连市沿海滩涂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基地项目(东区)用地预审、海域使用论证及规划选址可行性论证综合技术服务标段包1"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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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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