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颍北二期140MW风电场工程塔架设计、制造及风机安装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2022-11-21
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颍北二期140MW风电场工程塔架设计、制造及风机安装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颍北二期140MW风电场工程于2021年12月16日经临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临发改能源【2021】32号)文获得核准,项目业主为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临颍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塔架设计、制造及风机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
2.2建设规模:拟安装18台5.27MW+1台5.14MW+8台5.0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40MW。
2.3计划工期: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34日历天。交货期:120天内。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塔架设计、制造:
27台套(5.0MW-166米-8台;5.27MW-166米-18台;5.14MW-166米-1台)风力发电机组塔架设计、制造(从风机基础顶面±0m至轮毂中心高度166m),塔架型式为钢混。塔架锚具应可靠的锚固在风机基础和钢制过渡段,塔架锚索张拉端位置须在风机基础±0.00m以下,固定端在钢制过渡段,确保混塔结构安全、稳定。具体范围详见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6.1。
2.4.2风机安装施工:
27台塔架及其附件的接卸货、看护和安装;27台风电机组及其附件的接卸货、看护和安装调试(投标时本标段按照满足3台主吊需求配备吊装机械)。具体范围详见合同范本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6.2。
2.5招标编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供与投标方案中结构型式相同的150m及以上钢混或全混塔架供货及投运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资质要求:
3.2.1塔架设计、制造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2.1.4投标人应具有150m及以上钢混或全混塔架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
3.2.2风机安装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3.2.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2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8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招标。
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接受3家及以下,塔架设计、制造方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联合体中的塔架设计制造方应满足:有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的业绩。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应具有150m及以上钢混或全混塔架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
联合体中的风机安装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和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80MW及以上风电项目风机安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投标人(联合体)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1个及以上80MW及以上风机安装或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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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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