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昌分公司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变更索赔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4-05-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变更索赔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浙江衢江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变更索赔咨询服务。

2.2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服务期限:暂定2024年6月1日起,2028年5月31日止,具体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2.4预算金额:暂定金额2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证明〉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2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近 3 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书面声明函(注: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书面声明函)。

3.3.3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查询有效,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截图中要明确体现出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

3.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范禁止投标的情形。

3.6投标人被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报名。

5.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为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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