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沈阳电站反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沈阳电站反恐建设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项目需求:沈阳电站反恐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加装变电围墙高度、视频监控、授时安全防护、主出入口实体防护等,具体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工期30天。

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设备15日内必须进场,须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铺装费、税费等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时须考虑运费、装卸费、铺装费、税费等。

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报名单位需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本项目的现场情况,如不现场勘察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1.资质条件: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三、工程付款方式为: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提供合同额30%增值税发票(税点9%),15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30%的预付款费用。

2、乙方在硬件设备全部到货安装、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行,通过县反恐办反恐防范等级三级认证,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5天内响应。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同额60%增值税发票(税点9%),甲方在30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额60%费用。

3、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履约保证金付款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15日历天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费用。

4、自甲方出具项目书面验收报告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纠纷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质保金付款书面申请,并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点9%)。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付款申请且收到前述发票起15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5%费用。

5、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6000.00元;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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