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站重要金属部件缺陷冶金熔合修复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2024-05-09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各电厂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电站重要金属部件缺陷冶金熔合修复框架协议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全国各电厂

2.5 计划工期:  单个订单计划工期5-30日历天(视具体工作内容而定)。计划开工日期:订单下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订单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电站重要金属部件缺陷冶金熔合修复:(1)电站支管部件缺陷修复;(2)电站管道焊缝缺陷修复;(3)电站铸钢件缺陷修复;(4)电站转子轴颈修复、风机叶片修复与耐磨蚀处理、炉内壁温测点焊接安装;(5)风电机组机舱主机架缺陷、齿牙缺陷及塔筒焊缝缺陷修复;(6)电站重要金属部件缺陷冶金熔合修复架子、保温配合。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载明的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投标人承诺了解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单价不调整,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并提供证明文件;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3)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1或GCD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马氏体型耐热钢管道或集箱维修改造或类似主再热蒸汽管座现场修理修复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合同施工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6月03日09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0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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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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