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车辆分公司企业宣传视频制作(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车辆分公司企业宣传视频制作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车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于2024年4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报名投标单位不满3家,现第二次发布招标公告。已报名成功单位仍需完成网上报名。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车辆分公司企业宣传视频制作项目,是响应集团把握“两个意识”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司转型发展及企业文化宣传的需要,以人物见精神,以生动的视频(微电影)来展现车辆人在维护保障上海地铁运营安全背后所付出的智慧与汗水,拍摄制作围绕上海地铁车辆企业宣传视频。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将在全体车辆分公司内进行开展和实施。将全面展示上海地铁车辆分公司的转型发展与卓越成果。视频内容将围绕企业转型发展展开,通过详细介绍车辆分公司在智能运维建设、DCC一体化建设以及四大中心建设等方面的努力,彰显车辆分公司在不断提升运维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助力上海地铁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同时,将通过展示企业文化,展现车辆分公司的团队凝聚力、责任担当与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剪辑制作中,将以创新的视角,将车辆分公司的历史、现状与未来进行完美融合,展现车辆分公司的活力与潜力。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视频制作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5月15日16:00前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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