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自动监测及太湖主要入湖河流问题排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5-09
项目名称:水环境自动监测及太湖主要入湖河流问题排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8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近年来我市水环境质量虽趋势不断向好,但在全省排名仍然靠后。该项目将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自动监测能力,为我市水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2、采购内容:为实时掌握全市入湖河流及相关支浜、“两河”(梁溪河和京杭运河)、县区交界断面(根据2024年情况更新)等重点断面所在区域流域水质情况。对断面所在河流及周边流域进行水质、水文监测监视,加密监测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溶解氧等指标,实时掌握水位、流向、流量等情况。根据水质变化情况,每月拟对水质出现波动的断面所在流域选择约12个点位自动监测服务(必要时结合河道实际情况,结合人工监测开展),并出具分析报告。

3、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需求。

5、预算金额:208万元。

6、最高限价:208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供应商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6.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8.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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