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024-2026年无线网转供电改造零星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08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2024-2026年无线网转供电改造零星施工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2024-2026无线网转供电改造,无线网室内分布、小站、微基站、宏站交流市电引入,包含2孔40MM-管径φ100以下顶管施工、电缆敷设相关施工费、材料费、审批费、挖填土石方、混凝土材料及施工、盖板制作、人工调遣、绿化赔补费、施工中造成的损失赔付费以及各种所需辅材等全部内容。转供电改直供电,包括但不限于低压动力引入或更换、维修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电缆、电表(包括更换及拆旧)、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镀锌钢管、计量箱及安装、计量表及安装、计量箱出线、人工协调、调遣、直供电开户办理等所有外市电接入的相关内容、还包括保修期内的新建工程的维护及交流引入的相关拆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220V电缆从供电引下线接入,含镀锌钢管、计量箱及安装、计量表及安装、计量箱出线、人工调遣、空开、顶管、接头坑的施工等。按相关规范施工。含各种所需辅材。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7.8 万元(含税,人民币)。
(1)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合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贰(2)年。
(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比选人质量要求。
(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比选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5)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1名。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依据基准价清单报出参选折扣系数,最高参选限价为2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
(2)参选人应具备以下有效资质之一,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若国家颁发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按新的资质管理制度执行。
(3)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人;
②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及由参选人所缴纳的自2023年12月份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参选人须具备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同类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或改造)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对应结算单,订单或结算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为准,原件备查。
(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近两年(自2022年5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6)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9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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