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部分罐区增设紧急切断阀及安全仪表系统项目气动执行机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5-08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部分罐区增设紧急切断阀及安全仪表系统项目气动执行机构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部分罐区增设紧急切断阀及安全仪表系统项目气动执行机构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气动执行机构(77套),具体详见《附件3.罐区紧急切断阀(73台气动执行机构调和三泵房及四泵房罐区)第八章--审核版》的要求。
2.2交货地点:锦西石化仪表库。
2.3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货。
2.4技术性能指标:满足《附件3.罐区紧急切断阀(73台气动执行机构调和三泵房及四泵房罐区)第八章--审核版》的要求。
2.5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2.5.1技术服务见《附件1.7-1.6-24切断阀项目-第三批-调和四泵房50台规格书-会签版-审核版》、《附件2.7-2.6-24切断阀项目-第三批-调和三泵房23台规格书-会签版-审核版》和《附件3.罐区紧急切断阀(73台气动执行机构调和三泵房及四泵房罐区)第八章--审核版》、《附件4.343#罐开关阀》;
2.5.2质保期为设备正常运行起12个月或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
2.6招标范围为:气动执行机构77套(不含防火罩),详见《附件1.7-1.6-24切断阀项目-第三批-调和四泵房50台规格书-会签版-审核版》、《附件2.7-2.6-24切断阀项目-第三批-调和三泵房23台规格书-会签版-审核版》、《附件3.罐区紧急切断阀(73台气动执行机构调和三泵房及四泵房罐区)第八章--审核版》和《附件4.343#罐开关阀》。
2.7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60万元人民币(含税、含运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须是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个品牌的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炼油化工装置工艺阀改造成气动阀门100台及以上的业绩,且提供的业绩属于3个及以上不同用户签订的合同,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可提供代理品牌制造商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①业绩清单(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能够证明其工艺阀改造成气动阀门成功的证明材料;
③合同原件扫描件;
④业主验收报告。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5月8日16时至2024年5月13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为每套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5月2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