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施工机具夜间作业照明安全技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4-05-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预计发生费用54万元整(伍拾肆万元整,不含税),已经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渤海钻探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公司及承揽钻井公司等单位施工机具夜间作业照明安全技改技术服务项目,拟选1名中标人。

2.服务标准:

通过对作业现场施工机具夜间照明安全技改,夜间作业施工机具(抓管机)从两侧和后侧形成聚光区域,使用电器改造具有防爆性能,实现夜间钻井现场操作施工机具(抓管机)驾驶员视线清晰,作业过程中起到警示作用。

3、服务地点:新疆、津冀地区、和东北项目部(吉林、大庆)、长庆和川渝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至2025年5月31日。

5、招标控制价要求:投标方必须接受招标方控制价格,否则一票否决其投标权

6、验收方式:现场验收。按照管具与井控技术服务分公司要求合理安排技术服务人员到指定作业现场进行进行施工机具夜间照明安全技改技术服务项目。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营业范围具有“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有相关服务,营业执照扫面件。

  (三)投标人提供已认真研读本项目“执行标准、要求及质量保证”、“违约责任处罚”章节内容,具备相应的全部能力,完成的技术安装,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同意按照相关约定赔偿招标人损失并服从相关追责处罚承诺书。

(四)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文件中有切实可行技术方案,方案内容详实可行性满足现场安全施工要求,方案中附带满足安全技改项目的设施改造照片,改造的警示灯需要满足防爆作业现场使用要求。

提供可行性技术方案及改造设施照片,提供警示灯防爆性能资质证明。

(七)中标人接收服务通知后,10天内组织好项目所需工具、人员、配套设备与工具到指定地点提供技术服务。

提供10天可以开展技术服务,每个井队2天完成安全技术改造的相关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4-5-8 8:00:00至2024-5-13 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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