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市第二医院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2024)ZZ034TP

项目名称:漳州市第二医院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期限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谈判保证金

1

漳州市第二医院环保自行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年

23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1)进口产品: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等规定执行。(5)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当日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加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并声明其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响应人所配备的实验室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具备相应指标的检测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