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保定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前端设备购置项目硬盘录像机比选公告二次

2024-05-07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4年保定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前端设备购置项目硬盘录像机。

1.2采购内容:

2024年中国联通河北保定市公安局平安城市监控前端设备购置项目,因前端网络问题,需在部分监控点位增加270套存储设备,以满足平安城市监控传输要求。

1.2.1采购服务的规模:采购预算为18.90万元(不含增值税)。

1.2.2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2.3交付时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1.2.4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78200元(不含税)。应答方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书。

2.3 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2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2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扫描件及附件扫描件,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相应采购订单扫描件。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应答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硬盘录像机产品类业绩。

2.4 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7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 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9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10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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