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抽取冷凝式多通道二氧化碳浓度和烟气流量测量设备框架采购协议招标公告

2024-05-07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抽取冷凝式多通道二氧化碳浓度和烟气流量测量设备框架采购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订单项目现场。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抽取冷凝式多通道二氧化碳浓度和烟气流量测量设备框架采购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订单项目现场
2.5 交 货 期: 订单下达之日起30天内。(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以订单项目交货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以框架协议的方式采购火电厂二氧化碳浓度和烟气流量测量,包括组列式或轮巡式流量计9套,三维毕托管流量计4套,烟气参数一体式测量装置9套,大气压力计9套,气体分析仪及测量组件9套,烟气采样探头9套,采样伴热管线9套,采样泵9套,数据采集分析系统9套,机柜9套,WIFI级工业路由器9套,CO2标气(6.3%、13.8%、22.5%)9套,氮气(99.999%)9套,单级减压阀9套,压缩空气罐9套,干燥渗透器9套,配电柜及配件9套,比对孔预埋法兰9套,备用配件9套等,以及设备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格能力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烟气CEMS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23时59分起至2024年05月27日23时59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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