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316国道鄂州杜山至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石渣、机制砂、碎石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07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316国道鄂州杜山至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石渣、机制砂、碎石竞争性谈判公告

1.竞谈条件

新建316国道鄂州杜山至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316国道鄂州杜山至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部,已由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鄂州市公路建设养护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316国道改建项目部作为石渣、机制砂、碎石采购人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鄂州316国道改建项目,位于鄂州市华容区,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路线全长29.513km,本标段为其中一部分,分为三段,路线全长17.555km,其中路面改造长度5.6km,新建段路线长度11.955km。合同段内包括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等设计范围内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石渣、机制砂、碎石。具体采购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响应人资要求

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竞谈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竞谈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4.2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报价人近两个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4.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査询结果并盖投标人公章。

4.5竞谈人必须具有较强的机械装卸运输能力及组织能力,供方承诺:根据需方的施工情况保证足够的备料,满足需方生产需要。竞谈人应对需方各阶段用量情况、堆场、运输途径等进行了解、调查。

4.6竞谈人竞谈时须提供石渣、机制砂、碎石样品,成交供应商所供样品经需方试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所提供的合格样品由采购人项目部试验室留存,作为今后供货的样板。

5.竞谈安排

5.1、竞谈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5.2、竞谈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5月7日至5月13日(8:00-11:30,14:00-16:3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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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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