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2024-05-07
1. 招标条件

本次公开招标的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本项目所需钢材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全称: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白永高速公路土建三分部

施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

2.2项目概况:

2.2.1本标段主线起止桩号为K36+000~K56+000,段落处于阿林朝至科布尔,全长20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路线起点位于阿林朝附近,终点至察哈尔右翼中旗科布尔镇,主线共设大桥105.6m/1座(元山子大桥,未施工),中桥368m/5座(完全未施工1座,仅下部完成1座,上下部均已完成3座),小桥472.6m/23座(13米空心板13座,8米现浇板10座),暗板涵洞11道(已完成5道,仅墙身完成4道,未施工2道),天桥2座(上下部均完成1座,仅完成下部1座)。

2.2.2 工程造价:3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详见公告附表-1。

3. 招标方式

3.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2一包一投,同一投标人至多只能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4.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经销商;

4.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附和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2022年、2023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1.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4.1.6其它: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5月8日至 2024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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