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寻甸功山镇、倘甸镇自有房屋危房重建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7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寻甸功山镇、倘甸镇自有房屋危房重建EPC项目公开招标。

1.2采购内容:

1.2.1主要建设内容:

标段1:本次拆除重建范围为中国电信寻甸分公司功山镇,拆除建筑面积307.2㎡,重建建筑面积为396.64㎡,为地上二层建筑,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总建筑高度7.5m。

标段2:本次拆除重建范围为中国电信寻甸分公司倘甸镇,拆除建筑面积241.08㎡,重建建筑面积为353.8㎡,为地上二层建筑,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 年,总建筑高度7.5m。

1.2.2预估金额:305.00万元(含税);

1.2.3预计工期:单个标段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自然日,其中项目设计周期为45个自然日(含施工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周期为105个自然日;

1.2.4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倘甸镇;

1.2.5质量标准及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云南省地方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保证设计质量,通过各主管职能部门的评审;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重建后房屋结构的综合抗震能力指数大于1,结构抗震构造措施满足现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中关于A类砌体结构及内框架房屋的相关构造要求,房屋安全性鉴定评级标准达到Asu级。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备案。

1.2.6 中标人数量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名称

工程施工区域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中标人数量

标段一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

165.00

1

标段二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

140.00

1

本项目限制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多标段数量为:1个。若某投标人2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名相同,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一致,优先推荐对应金额较大的标段作为中标候选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限价,最高含税投标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段名称

工程施工区域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建安工程费,包含但不限于外立面装修工程、水电工程(给排水管网预埋、强弱电管线预埋)、通风工程等)

最高含税投标限价(元)(其他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审图费、勘测费、地形图测绘费、消防设计等)

标段一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功山镇

1470000.00

180000.00

标段二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倘甸镇

1180000.00

220000.00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市〔2020〕94号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1.3业绩要求:

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应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1)自行承接或以联合体成员的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发票或经合同双方确认后的费用结算单据为依据;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1.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1)资质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

2)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内承担设计工作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本单位注册。

(3)施工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注册,未在其他在施工建设项目任职(须提供承诺)。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得重复兼任。

②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人员证书扫描件、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单位。

③人员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或建筑面积页、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拟任项目职务)作为证明文件,若以上提供的材料中不能体现项目的建设规模,可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甲方提供盖章的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人员名称及担任职务的可补充提供甲方出具盖章的其他证明文件;未能证明人员业绩的不予认可。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设计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近两年(自2022年06月03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8日8时30分至 2024年5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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