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运达股份-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5-07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为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采购人为:蓝山县运达丰茂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

1.2 项目编号:ZB20240506

1.3 采购需求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二期工程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工程主要内容:

1.4.1 蓝山县荆竹风电场 二期项目风电场进场道路约1.50公里;

1.4.2 以上道路路基土石方、路面工程、挡土墙、截排水沟、涵洞、交通标志牌、防撞墩及弃土场等工程;

1.4.3 其他在风电场道路工程等施工阶段应包括的工程实体、措施项目、技术服务和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等;

1.4.4 风电场道路需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设备运输条件,对于不满足运输条件的地方进行整改;并负责对道路进行维护、保通(含临时石渣铺垫)等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4.5负责施工期环水保措施费(包括塌方清理、道路抑尘、临时绿化等)等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4.6承包商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搅拌站、加工厂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临时道路均由承包商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场地清理、植被恢复、环保、水保验收等工作,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内。

1.4.7承包商需安排专人与发包人共同参与本工程征林征地、拆迁(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已约定由承包人本应自己解决的工作除外)等报批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此项工作按月予以评价和考核,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且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

1.4.8现场查勘、选定弃渣场,并取得地方政府环评、水保等部门批准,用以堆放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渣,弃渣后应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植物绿化措施,渣场部分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1.4.9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路基开挖超过设计宽度,承包商自行承担超出范围的征地费用,承包人同时需承担所产生的修复恢复及相关费用。

1.4.10当承包商在设备、材料等运输过程中造成县、乡道损坏时,自行进行修复和完善。

1.4.11施工过程遇有需拆除拆迁的房屋、电线杆、坟地等零星障碍物时由乙方解决。

1.4.12道路施工中要妥善保护好沿线所有实施,如因损坏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其全部责任,并妥善解决。

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书。

1.4 项目实施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

1.5 计划工期(合同履行期限)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5 月 30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07 月 29 日,具体以甲方及监理下发的通知为准。

1.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有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1.7 标段划分:

þ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任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公路专业、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授权代表和拟投入本项目全部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应商近三年(2021年03月06日至响应截止日,全文同)至少承接过两项山地道路项目实施业绩,提供项目清单及对应的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

(6) 本项目联合体响应:

þ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②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得超过 2 家;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④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2.8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9:00至2024 年 5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全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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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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