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信数政公司中汇办公区内部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0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采购人提供中汇办公区内部物业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服务(含前台接待、楼层服务、会议服务、机房/桌面/网络运维等); 物业维护维修服务(办公区房屋(结构除外)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办公区内公用设备维修维护等);环境卫生管理(含绿化服务、保洁服务、虫害消杀等)。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中电信数政公司中汇办公区内部物业服务。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办公区

详细地址

服务面积

(平方米)

采购估算含税金额(万元)

服务周期

1

中电信数政公司中汇办公区内部物业服务

北京中汇广场B座和C座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B座8层801-808室和C座8层801-805

3044.63

6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总价参选限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4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写字楼、工业园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办公楼等综合物业服务项目(不含住宅、商场、酒店、公寓、餐饮类物业),同时必须满足单个项目委托物业管理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注1: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09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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