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川发展轨道交通智能装备产业园产业核心区项目(一期)工程款支付担保服务比选公告
2024-05-062024-05-07 09:00:00——2024-05-09 17:00: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比选申请人需按照《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
(三)财务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四)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含)至少具备三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工程款支付担保或履约担保业绩。(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和保函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
(五)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按照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2024年05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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