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医院感染监测互联互通系统(第1包)招标公告

2024-05-06
一、项目名称:医院感染监测互联互通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4-JQXWCD-F4041

三、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用于感染相关诊疗数据的采集、标化、装载、质量控制及数据上报等,实现我院医院感染监测数据与全军医院感染监测平台的互联互通。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备注

 

1

医院感染监测互联互通系统

1.必须符合《全军医院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97 个元素》、《全军医院感染监测数据交换规范》、《WS 670—2021 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感染监测基本数据集及质量控制指标集实施指南(2021 版)》的要求。 2.系统软件基本配置包括:感染相关诊疗数据的采集、感染相关诊疗数据的标化、感染相关诊疗数据的装载 、感染相关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感染相关过程数据互联互通 、医院感染质量控制指标计算、感控通讯、系统管理。

3.系统软件可产生加密的上报数据包,数据包符合全军医院感染监测体系及综合防控平台的交换规范要求、符合相关基本数据集的要求。支持一键上报和一键导出数据包手动上报。 4.软件详细参数见:询价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二、技术要求。

四川成都

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15万元;

3.最高限价:15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询价文件明确的方式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外资包含港澳台,但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