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夹河滩护滩工程12护岸-16护岸水毁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2024-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KHW-2024-18;

2、项目名称:夹河滩护滩工程12护岸-16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00700元;     最高限价:9007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夹河滩护滩工程12护岸-16护岸水毁修复项目

900700

9007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施工工期:50日历天

(3)项目地点:兰考县境内

(4)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要求年限的,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响应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响应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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