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公园路(蠡吾北大街-永定大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蠡县分公司公园路项目井盖招标公告
2024-05-061.工程名称:蠡县公园路(蠡吾北大街-永定大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公园路
3.建设单位: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路线全长1.4km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1)
第二条: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2、质量要求:
2.1、建筑用井盖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检查井盖》(GB/T23858-2009)、《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6414-2017)、《球墨铸铁件》GB∕T 1348-2009。
2.2、质量要求:合格
3、样品提供要求:
4、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无要求。
2、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无。
3、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化工或沥青销售内容等。
4、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5、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6、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井盖25套。
2、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卸车费等)。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结算完毕后的第30个工作日支付,按月度支付总款量的70%(总款量以实际对账结算为准),剩余尾款,在供应结束,且将所有发票开清,提供完税证明,签订结清承诺书后视甲方资金情况而定,根据工程计量款无息支付。
3、发票约定: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时间要求
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6时0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13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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