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6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2、采购人: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编号:ZDTF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卢氏县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采购内容:卢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报告编制等工作
8、招标控制价:¥285000元
9、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0、编制期:30个工作日
11、谈判范围:本项目谈判文件及服务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并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响应人须提供企业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
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7日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05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zgdl.vip
QQ:214836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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