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4年吉林省长春市县域下沉机房动力设备故障处理及隐患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2024-05-0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长春分公司县域下沉机房有大量开关电源、空调设备故障及隐患,需要对电源设备进行故障处理,空调设备故障维修、不合理的安装位置调整,蓄电池组进行放电测试,更换单体落后电池。消除县域下沉机房动力设备安全隐患,保证供电及机房业务安全。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服务周期

1

通信施工

下沉机房动力设备故障处理及隐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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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采购内容:沉机房动力设备故障处理及隐患整治,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250000.00元人民币。

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完成施工。

质保期:自单笔订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地点:长春地区。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折扣85%,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1年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25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参选人具备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由于目前往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注:参选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4项目组人员要求:

(1)参选人至少配置1个项目组,项目组具体项目管理及实施人员至少需达到6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1人,电工1人,制冷操作人员1人,其他为施工人员。

(2)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其中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其中至少配备1名电工,电工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工证。

(5)其中至少配备1名制冷操作人员,制冷操作人员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制冷证。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资格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3年至今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记取。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7日8时30分至2024年5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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