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贵州大学精化中心蛋白纯化系统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05-0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元):211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21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贵州大学精化中心蛋白纯化系统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1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贵州大学精化中心蛋白纯化系统等五项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基本开户(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和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2)根据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具体内容为:/。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提供生产厂商或中国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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