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电信2024年黑山县北广场营业厅引商入店项目比选文件
2024-05-061.1 项目概况:锦州电信2024年黑山县北广场营业厅引商入店项目
1.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3 实施地域:锦州市
1.4 服务标准要求:合格并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服务要求;
1.5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1.6 2024年自有厅引商及外包厅店明细
2024年自有厅引商及外包厅店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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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 |
营业厅名称 |
房产地址 |
房产属性(自有/自租) |
风险保证金(万元) |
移动指标(月) |
宽带指标(月) |
全年新发展用户收入指标 |
手机终端指标(月) |
已认购泛智能指标(每月) |
人员数量 |
标段1 |
黑山县 |
北广场 |
锦州市黑山县六街广场西侧 |
自租 |
1.5 |
64 |
20 |
104000 |
1 |
6 |
2 |
1.7 入店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进店;
1.8 中选原则:每标包中选人数量为每标段1个,按综合排名顺序确定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本次项目的中选人。每个标包兼投兼中。
1.9(登录后查看)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摘取该文件中资格要求
2.1 驻店商引入数量:建议依据自营厅月均发展积分测算自有营业厅驻店商的数量,以确保驻店商在扣除管理费、人工成本、运营成本后有合理的利润空间。营业厅月均发展积分与驻店商进驻数量对应关系模型如下:
营业厅月均发展积分 |
建议驻店商上限数量 |
15000分以内 |
1 |
15000分-30000分以内 |
2 |
30000分以上 |
3 |
2.2 资质条件:驻店商须具备合法经营通讯产品的营业执照,并通过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具有经营手机、手机配件以及其他通信产品的资格;能开具终端销售发票。
2.3 合作伙伴选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终端销售能力的代理商,优选终端销售强商(不含在电信自有厅销量);
(2)具有品牌终端代理权的代理商;
(3)掌握市区核心商圈店面资源或其他优质店面资源的代理商;
(4)电信现有核心代理商。
2.4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5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服务违约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注:须提供承诺书。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 “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 6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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