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全面更新项目的比选公告

2024-05-06

 

 

根据工作需要,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局拟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全面更新项目采购开展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全面更新项目

(二)项目内容:充分衔接《贵安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安新区环境功能区划、城镇及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集聚区规划等相关政策、规划,研判贵安新区“三线一单”应用需求,有针对性地细化贵安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提出更加符合贵安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全面更新工作。

(三)项目预算(含税金额):49.9万元

(四)项目工期:6个月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供应商自行承诺为证明材料。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内任何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是提供相应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特殊资格要求:无。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时间安排

(一)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逾期送达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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